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交流中心(简称“中心”,亦称“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1996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为文化部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中心”是全国人才服务机构,也是全国文化行业特有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面向社会开展文化艺术人才专业素质测评。组织文化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鉴定:开展文化艺术人才的专业等级认证;接受文化行政部门委托,承办文化艺术类职称能力测试;经政府批准,办理涉外文化艺术类专业等级考试等。
二、组织开展文化艺术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文化艺术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或继续教育;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文化艺术专业培训;根据文化艺术人才市场需求开展委托、定向培训;承担各类涉外文化艺术培训;编辑出版文化行业各类考试、培训教材等。
三、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提供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服务。承担文化艺术流动人员和单位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为存档人员代理、组织关系及办理转正定级和工资核定、集体户口落户手续;办理因公、因私出国留学、劳务输出及人才引进和输出业务;依据有关政策,提供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等服务。
四、为文化艺术人才交流及其文化活动提供中介服务。举办文化艺术人才招聘会及其他人才招聘活动,向社会推介文化艺术人才,开展猎头服务;建立和运行人才网,收集、整理、储存、发布人才供求信息;接受各类人才委托,代理文化艺术人才及其智力成果转让;创办人力杂志,宣传、介绍文化艺术人才交流信息,促进就业。
五、组织国内外文化艺术人才的演出、展览、技能竞赛、文化交流等活动,不断开发文化艺术人才资源。
六、承办文化部直属艺术团体、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内部安置统筹、社会保险、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七、主办《中国京剧》杂志。
八、中心培训基地主要担负全国文化艺术人才的培训,评审,发证、管理工作。
艺术人才中心培训基地是为推动全国文化行业的发展而设立的人才交流管理培训部门。依托文化部对艺术人才分类别、分层次管理培训,并筹建文化艺术人才全面服务体系,定期举办全国文化产业人才交流、举办各类专业艺术人才培训、画展、社会公益活动和资源对接活动。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培训基地将在全国各地举办美术书法高级研修班,该研修班设置系统的美术理论研究与书画创作的核心课程,美术书法创作高级研修班将聘请具有丰富书画教学经验的大学教授,专家学者或著名书画家在高研班讲学及作品点评,这些书画名师均来自中央美院、清华美院、中国艺术研究院、国家画院、国家博物馆、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等全国知名院校和艺术机构。
同时,培训基地按照专业要求对画家、书法家、香道艺术、茶道艺术、语言艺术、主持人、盆景艺术、紫砂陶艺等文化艺术人才进行专业指导培训及测评,并重点对全国艺术考试生进行系统培养指导及测评。为促进文化艺术行业交流、艺术人才培养进行全面整合及规范,为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扶持特色文化,适应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提高对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力度。